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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陰銀行10月10日公告,公司已收到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同意本行發(fā)行金融債券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。根據(jù)中國人民銀行《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》(銀許準予決字﹝2022﹞第149號),同意公司在全國銀行間市場及境外市場發(fā)行金融債券,2022年金融債券新增余額不應超過10億元,年末金融債券余額不超過30億元。行政許可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,在有效期內(nèi)可自主選擇分期發(fā)行時間。
(文章來源:界面新聞)
關鍵詞: 金融債券 江陰銀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