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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曙光11月30日公告,公司于當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《關于對ST曙光股價波動有關風險事項的監(jiān)管工作函》。
2022年8月12日至今,公司股價波動較大,與同期上證綜指偏離度較高,期間多次觸及股價異常波動標準。鑒于相關事項對投資者影響重大,根據上交所規(guī)定,現就有關事項明確要求如下:
一、要求公司結合近期報刊、上證e互動、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(fā)布的相關情況,全面自查并審慎說明:(1)有關發(fā)布信息是否屬實,是否達到信息披露標準,公司是否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;(2)是否存在發(fā)布有關信息故意誤導投資者,是否違反信息披露真實性、公平性等原則。
二、根據公司公告,控股股東所持公司股份被恢復司法拍賣。要求公司及控股股東:(1)核實并說明股權被司法拍賣的最新進展;(2)結合近期公司股價波動情況,評估拍賣的可行性,充分提示可能流拍的風險。
三、說明公司基本面是否發(fā)生重大變化,近期公司股價波動與公司生產經營等基本面是否匹配,并結合公司經營業(yè)績、股價波動、市盈率與同行業(yè)可比上市公司的偏離情況等,充分提示風險。
(文章來源:界面新聞)
關鍵詞: ST曙光